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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取这些举措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利好!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取这些举措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2018年12月20日 10:50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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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利好!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取这些举措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霍岩就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情况做了通报。

《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针对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政策靶向相统一,政策延续与改革创新相衔接,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决策部署,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融资服务、推进降本减负、优化营商环境、引导转型升级以及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以思想大解放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坚持把打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作为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坚决打好重塑环境攻坚战。全面对标浙江等先进省份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放开市场准入,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聚焦主业实业,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百年企业。着力强化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发挥政策正向叠加效应,增强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

  二是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提出着力“减证照、压许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分类管理,解决民营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同时,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成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原工商、质检、食药、知识产权执法等,实现一支队伍管市场,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和效率。5年内全省新增“个转企”企业达到10000户,分年度在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环保、水利设施、能源建设、文化旅游、医疗养老等领域推出一批PPP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项目建设。

  三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提出成立东北亚科技创新研究院和工业技术研究院,培育一批重点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1000户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隐型冠军”“单项冠军”企业。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给予相应财政贴息支持。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在支持民营企业推行精益管理、军民融合、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方面提出系列鼓励政策。

  四是持续推动民营企业降成本。提出着力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工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措施。省政府将随即制定出台《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推广“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准入标准”和“区域安评+工程系统标准”。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逐步扩大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电成本及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具体政策措施。

  五是突出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额度,扩大“银税互动”贷款范围,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建全供应链融资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续贷业务,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下调至1.5%以内。建立省级政策性产业纾困基金,对有发展前景但短期流动性困难的上市公司和公司治理规范的民营大中型企业给予必要的救助扶持。

  六是全力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提出颁布实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金融支持、投资审批、招商引资等方面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集中推动解决重点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建设涉及的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等历史遗留的节点问题。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突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七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出建立省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额、吸纳就业等主要指标和突出贡献,选择一批重点民营企业作为联系点,每位省领导联系一个市(州)和10户以上重点县的民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实行定期联系、定期调度、重大联系事项跟踪督办,示范带动市县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等。

  八是切实强化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提出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注重政策制定实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建立和完善政策信息发布制度,对已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扩大政策知晓面。对政策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要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在制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同时,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创业难、降成本难等突出问题,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中小微企业集群发展、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营造中小微企业发展良好环境等5个方面共20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出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提高企业精益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市场开拓等措施。

  二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打造特色金融服务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措施。

  三是推动中小微企业集群发展,提出实施“百千万”企业培育行动、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等措施。

  四是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创业扶持力度、加强中小微企业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改革试点示范等措施。

  五是持续营造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提出全面落实“只跑一次”改革、深入落实降本减负政策、突出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等措施。这些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将与全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步部署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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